毕竟,要远程实时监控,上传的车辆数据,要尽可能地多。方便后续对车辆的行驶工况进行分析。
当然,在智能化方面最主要的是车辆要支持远程OTA升级功能。
虽说江明他们可以现场更新车机系统,但有时也需要远程更新系统,这时候,有了0TA就简单多了。
至于第六点,车辆最好是新能源车辆。
使用新能源车辆做自动驾驶测试车,有很多的好处。
首先,在电气化方面,可以省很多的精力。
传统的汽车,以发动机和变速箱为主,电气化程度较低。车机系统检测的是发动机的温度和转速。
在这方面,很多的参数不适合自动驾驶系统,需要做一定的转换。
如果说只是一两项还好,这么多的参数都需要转换,那对于系统的要求就高了。
另外的话,就是电动汽车,结构简单。控制车辆的速度方面,只需要发命令给整车控制器即可。
其他的控制功能,不用自动驾驶系统去管。
这样一来,自动驾驶控制器,可以空出更多的资源,用来提高自动驾驶系统的响应时效。
目前江明的了解,目前的自动驾驶技术,对于时效性要求非常高,系统资源很是吃紧。
能够尽可能地释放系统资源,无疑是很好的选择。
江明将上述条件列好后,就发给了苏伶娟,由她来安排公司的人进行筛选。
不得不说,有人用真是好,这个时候,江明才感觉到创办公司的好处。
在江明忙着自动驾驶项目的时候,碳基电池的使用权问题,也已经定下来了。没有出乎江明的意料,最终利益的分配,选择的是由新能源产业协会牵头,主要的生产单位组建合资公司,对碳基电池的使用权进行分配。
这个合资公司,配备大量的法务和行政人员,保证碳基电池利益的最大化。
能够在合资公司占股的,都是一些重要的参与单位。
像是一些虽然参与,但只是提供所使用材料的,则无权参与。
实际上最后的会员单位,差不多有30个左右。
而江明是唯一一个以个人身份参与的单位。
实际上,成立合资公司以后,真正的工作才刚刚开始。
除了要对会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,然后授权以外,还要做好各项的保密工作。
为了保证碳基电池的核心秘密不被泄露,其中几大重点材料,由相应的制定单位特供。
这就包括正负极材料的制备添加剂,凝胶态电解质的生产方法,以及隔膜的生产工艺。
当然,作为对核心机密的保护,这几项技术没有申请相应的专利。
专利,怎么说呢,只能防君子,无法防小人。
很多的小企业,就是明目张胆地拿着你的专利进行仿制,稍微改一下,就成立自己的产品。
对于此类仿制,在法律上举证是非常困难的。别人也不是完全的照抄,会在某些点进行改动,摇身一变成为自己的技术。
司法诉讼,那是费时费力。
正是考虑到这点,新能源产业协会,才选择了不公开的方案,来保护自己的产品。
会员单位使用碳基电池,也是要交授权费的。
除了授权费,使用碳基电池的公司,还要根据销售额,交一笔不菲的费用。这个费用每个厂家都不一样,会根据你使用的原材料,进行相应的扣减。
这么做的目的,是最大程度地保证会员单位的利益。
在新能源产业协会将碳基电池的使用方案公布以后,国际锂电巨头,有点傻眼了。
因为授权费是根据销售额划档位的,按照这些锂电巨头的销售额,基本上都被划到了最高的档位。
每年的授权费差不多要2千万美金。
授权费虽高,但是作为锂电巨头,这点还是不痛不痒的。但是每年的销售费就有点高了。
锂电巨头算了一下,差不多要交销售额10%的费用。整个锂电池行业,一年8000亿产值算的话,要800亿的销售费,这就有点骇人了。
像这些锂电巨头,每家差不多占20%的份额,这么一算的话,要160亿。
这么一算,锂电巨头,就有点吐血了。
见过抽成的,但是没有见过这么抽成的,这是要了他们的命啊。
另外,有一部分材料,不能自己生产,要从夏国采购。
更为关键的是,这些交出去的抽成,经过合资公司的分配,然后再回流回参与单位。
这不就是相当于拿着他们的钱补贴夏国的新能源企业吗!
是可忍,孰不可忍。
对于这样的条件,他们明确表示无法接受。
国外的锂电巨头没法接受这种条件,那是因为他们体量太大,涉及的利益太大,一时之间无法抉择。
但是国外的很多小企业,却是没有这种顾虑。
这些小企业,本身的体量不大,在巨头中间夹缝生存,本身就不容易。
锂电巨头不去生产碳基电池,但是他们可以啊。
毕竟,市场的需求在那里,只要生产出来的电池,就不愁销路。而且他们也算过了,按照现在的政策和市场行情,是有很大的利润的。
因此,在锂电巨头犹豫的时候,国外的诸多中小企业是迅速行动,和新能源产业协会协商,安排授权工作。
其速度,比国内的很多企业都快多了。
这批首先拿到授权的企业,也是不含糊,开足马力,全力生产碳基电池,积累原始的资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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